儿童群体保健科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,负责对辖区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的儿童健康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督导、培训和质量控制,组织开展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及新生儿死亡评审,负责全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管理,负责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等工作。